序號 | 收費項目 | 計費單位 | 收費標準 | 批準收費的機關及文號 | 備注 | 一 | 高中學費 | 元/生·期 | 740 | 漯發(fā)改收費【2017】254號 | | 二 | 住宿費 | | | | | 1 | 四人間 | 元/生·期 | 400 | 漯發(fā)改收費【2007】418號 | | 2 | 六人間 | 元/生·期 | 200 | 漯發(fā)改收費【2007】418號 | | 3 | 八人間 | 元/生·期 | 150 | 漯發(fā)改收費【2007】418號 | |
重要提示 超出以上公示項目和標準的收費,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交納!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395-2197092 河南省《規(guī)范中小學校收費十條禁令》 一、嚴禁中小學校擅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學生有權拒交。 二、嚴禁公辦中小學搞“一校兩制”、“校中?!备呤召M。 三、嚴禁向實行“兩免一補”的學生收雜費和預收課本費。 四、嚴禁向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主管部門認定分配到各學校的進城務工農民上學子女收取借讀費。 五、嚴禁公辦中小學校以改制為名高收費、與招生掛鉤向學生亂收費。 六、嚴禁中小學校及在崗教師組織本校學生在校內外進行有償補課活動。 七、嚴禁通過學生搞任何攤派。 八、嚴禁強行收費統(tǒng)一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保險。 九、嚴禁強行收費組織學生統(tǒng)一著裝。 十、嚴禁以勤工儉學名義向學生收取錢物。 |